2017春节倒计时,平安、高兴,这是大家一致的愿望。今天,小编带大家一起进行仓库安全隐患“大清扫”,别再让这些隐患影响了心情!
管理安全隐患
储存安全隐患
装卸安全隐患
用电安全隐患
用火安全隐患
参考依据:《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》(GA 1131-2014)
仓储场所具有物资集中、火灾荷载大的特点,特别是存储甲、乙类物品的仓储场所,一旦安全生产事故,扑救难度大,易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,危害公共安全,小编提醒大家一定要对其实施严格管理哟。
小贴士
仓储场所按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按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-2014)的规定分为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5类
甲类
1.闪点小于28℃的液体
2.爆炸下限小于10%的气体,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%气体的固体
3.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
4.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,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
5.遇酸、受热、撞击、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,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
6.受撞击、摩擦或与氧化剂、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
乙类
1.闪点不小于28℃,但小于60℃的液体
2.爆炸下限不小于10%的气体
3.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
4.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
5.助燃气体
6.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,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
丙类
1.闪点不小于60℃的液体
2.可燃固体
丁类
难燃烧物品
戊类
不燃烧物品